《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热度7469票  浏览1215次 时间:2010年6月28日 15: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编辑: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网      来源:www.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法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呈现复杂、多样的变化态势,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情日益复杂等实际情况,对原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存在的处理劳动争议耗时长、力量不足、申请仲裁时效过短等问题作出了适应性的调整及修改。
该法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制”。将有效防止一些用人单位恶意诉讼以拖延时间、加大劳动者维权成本。另外,延长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缩短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等方面的新规定,都将有效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连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顶:384 踩:404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24 (2354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17 (2294次打分)
【已经有2033人表态】
339票
感动
223票
路过
219票
高兴
242票
难过
250票
搞笑
233票
愤怒
251票
无聊
276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
在线客服